1.1 供暖体制改革势在必行,改革将涉及诸多方面,但其核心问题是变福利供暖为用热的商品化、货币化。这一重大改变,将使供暖费用的高低,成为选择采暖方式的重要因素。
1.2 各种采暖方式的费用是什么情况呢?根据2001年北京市物价局发布的通知,集中供暖民用住宅每建筑平方米、每采暖季的供暖价格,燃煤锅炉直供为16.5元,燃煤锅炉间供为19元,城市热网供暖为24元,燃油、燃气或电锅炉供暖为30元。由于燃煤锅炉已被逐步淘汰,在上述供暖价格中,仅有城市热网供暖的24元/ m2,和燃油、燃气或电锅炉供暖的30元/ m2, 可作为参照比较标准。
1.3 电采暖的费用又是多少呢?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,即国家行业标准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(JGJ26-95)中规定的建筑物耗热量指标限值,例如:北京地区普通住宅的建筑耗热量指标应不超过20.6W/ m2, 按采暖期125天、每天24小时计算, 全采暖期的总耗热量应不超过61.8kWh。也就是说,无论采用何种能源或供暖方式,都应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住宅,提供不超过61.8kWh的有效热量。即使采用分户电热直接采暖,按北京地区IC卡电价0.44元/kWh计算, 61.8度电的电费为27.19元/ m2,采暖电费略高于城市集中供热24 元/ m2、 但低于集中燃气锅炉房30元/ m2的采暖费。而且, 还具备节约运行费用的有利条件, 例如: 可以实行适合于使用要求的间歇供暖方式,在保证使用时间内热舒适度的前提下, 适当降低全供暖期平均室温。因此,即使是采用最简单的分户电热直接采暖,供暖费用也是可以被接受的。
1.4 北京市正在积极酝酿提出第三步建筑节能的要求,以80年的能耗为比较基础,已实现第一步节能30%、第二步节能50%,第三步要节能65%。也就是说,采暖能耗可降低为80年水平的三分之一。如得以实施,普通住宅的建筑耗热量指标将不超过18W/ m2。按上述方法计算,电热直接采暖电费可降低为24元/ m2。
1.5 最近,北京市经委、计委、市政管委和物价局联合发布(2002)100号文件,对电采暖实行低谷用电优惠价格。在采暖期内的每天23时至次日7时,不区分用电性质和供热对象,一律按0.20元/kWh计费,电热采暖的费用就更低了。
1.6 事实上,许多有远见的开发商,已清楚看到节能建筑的市场价值。建筑耗热量指标,应作为建筑质量和房屋售价的重要指标。最近,可在媒体上看到一句广告词----“告别暖气空调时代”,当然,它并不是真正“告别暖气空调时代”,只是采用了另一种暖气空调方式而已,而这种较少采用的方式,只能适应于冬夏能耗都极小的低能耗建筑。这个广告所推介楼盘的真正可抄作点,其实应该是低能耗,而不是它的存在一定隐患的暖气空调方式。当能耗已降低到较低水平之后,完全可以采用更简单的采暖空调方式,例如用电作为暖气空调的能源。
1.7 电热分户采暖的能耗计量精度和收费的简便性、建设程序和物业管理的简化、居住者供暖的灵活性和便于实施室温的调节控制等方面, 相对于传统集中热源或燃气分户独立热源的供暖方式的诸多弊病, 更有许多吸引力。 本文来自:电采暖炉网 |